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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須知

  1. 報名表(總頁數以50頁為限,其餘佐證資料以電子附件呈現;大型企業獎及中小企業獎請見報名須知附件二.pdf(另開新視窗) 、機關(構)團體獎及非營利團體獎請見報名須知附件三.pdf(另開新視窗))紙本六份及光碟片一張。
  2. TTQS評核結果公文影本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相關獎項得獎證(明)書影本各一份。
  3.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醫療業請加附醫療衛生相關機構之評鑑證明或開業執照)、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政府機關(構)無需繳交。
  4. 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勞工退休金及公教人員保險費之證明文件影本。
  5. 單位信用之證明影本一份。(下列1~3擇一提供)
  6. (1)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報名截止日之前半年內;另該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2)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 資產負債表
    • 損益表
    • 現金流量表
    • 業主權益變動表或累積盈虧變動表或盈虧撥補表等表
    (3)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7. 入圍複審並進入實地審查之單位須另繳交單位LOGO圖及卓越事蹟相關照片之jpg格式電子檔光碟片一張、十分鐘以內之單位簡介影片或簡報之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8. 入圍複審之單位經通知後須另繳交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具之單位信用報告。
  9. 甲、 報名單位繳交之報名資料僅供本獎項選拔表揚作業之特定目的使用,於年度計畫結束後統一進行銷毀。

下載報名須知:pdf(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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